1、什么时候使用该科目? 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中写到: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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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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