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册会计师和cpa互免相关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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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注册会计师和cpa互免
  今天小编就香港注册会计师和cpa互免相关问题进行了汇总,小伙伴们快来看。

  1.内地与香港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是由何而来的?

  为了促进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共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在与两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共同研究的基础上,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协议》,协议规定: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两个单元科目;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两个考试科目。

  2.两地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将持续多长时间?

  两地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从2004年8月27日起正式生效,并于2005年5月19日后开始实施。即从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开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香注册会计师公会可以接受部分考试科目豁免申请。目前,考试豁免期限没有限制。

  3.我参加了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了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两科单科合格成绩,那么我可以申请获得香港专业资格课程相应考试科目豁免吗?

  不可以。按照《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协议》的规定,只有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且全部合格的人员(领有全科合格证人员),才可以申请香港专业资格课程部分考试科目豁免。同理,只参加并通过香港专业资格课程审计和资讯管理、财务管理两科目考试也不能相应豁免内地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必须取得香港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且全部合格的人员才可以申请内地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豁免。

  4.我是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会员,我可以申请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豁免吗?

  要视情况而定。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分为三种,分别为:通过与ACCA联合考试计划的会员,通过与其他海外会计师组织签订资格互认协议的会员和通过专业资格课程考试认证的会员。其中,只有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考试认证的会员才可以申请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豁免,其他会员尚不具有豁免资格。

  5.考试科目互免只对香港考生吗?

  不是,两地部分考试科目互免针对的是参加两地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全科合格人员,只要符合两地考试报名条件并且取得全科合格的人员都可以申请对方考试科目豁免。但目前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只与香港专业资格课程考试有互免协议,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考试没有相互豁免项目。

  6.我是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如果我通过了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可以成为内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并到内地执业吗?

  可以成为内地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但不可以直接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要求,取得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后,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但如果要执业,还需具备两年在中国境内的审计经验。

  7.内地与香港考试相互豁免的科目是固定的吗?如果我取得其中一种考试全部合格,可以申请另一种考试除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之外的其他科目豁免吗?

  不可以。申请香港专业资格课程免试的人员只能申请其“审计和资讯管理”和“财务管理”两科目免试;申请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免试的人员只能申请其“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两科目免试。

  8.香港专业资格课程考试考什么?如何报名?

  香港专业资格课程考试是一种培训式考试,它分为四个单元考试和一个期终考试。考试采用英文。四个单元考试分别为财务报告、审计和资讯管理、财务管理及税收。期终考试是运用四个单元的知识综合考评。每个单元考试又分为笔试和小组讨论两部分,笔试以主观题为主。香港专业资格课程考试的报名条件比内地要高,除要求其认可的大学本科学历外,还要经过相应培训。具体报名要求和课程的详细资料可登陆香港会计师公会网站:http://www.hkicpa.org.hk查询。

  申明:以上信息如有变动,请以协会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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